北京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至明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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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2-09 18:3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照明商机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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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据北京日报消息,12月9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单位,可延长缓缴期限至明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其缴存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缓缴到期后,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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