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 发布日期:2022-12-30 11:3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照明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30
|
详细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其中提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建立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会议,对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重点、热点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举措。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拓宽交流沟通的方式和渠道,逐步建立常态化、多样化的会商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