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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拥有二孩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可购第3套自住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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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3-03 12:4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照明商机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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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强化住房支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在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适当优先予以保障;完善保障性租赁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保障性租赁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拥有二孩及以上的我市户籍家庭符合条件的,可购买第3套自住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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