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进口水泥检验实施采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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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3-14 14:2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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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据海关发布公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水泥检验实施采信管理。根据进口水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的水泥(HS编码2523290000),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照《采信办法》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采信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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