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以旧换新”协议可作为首付款入账凭证 以旧换新可保留已售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 发布日期:2024-08-10 07:5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照明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41
|
详细说明
据微泰州微信公众号,江苏省泰州市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对购房人而言,“泰10条”明确全面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大力推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优化住房贷款政策、优化购房入学政策、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放大购房补贴政策效应。其中提到,对“以旧换新”的存量商品住房,可通过“带押过户”方式实现房屋转移登记,可办理转移和抵押“双预告登记”。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以旧换新”协议,可作为首付款入账凭证。实施“以旧换新”的换购人,结合住房“学段管理制度”(小学6年、初中3年),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
校对:王蔚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